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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《奈飞工厂 院领导接待日制度》的公告

日期:2023-05-08浏览量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奈飞工厂 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与沟通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更好发扬民主、集思广益,畅通言路、服务师生,积极营造“团结、和谐”的氛围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,经学院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奈飞工厂 院领导接待日制度。


一、接待对象:全院师生员工


二、接待时间与地点

  1. 原则上每周三下午16:00—18:00,节假日顺延一周(寒暑假不作安排)。

  2. 接待地点: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二楼办公室



奈飞工厂 领导班子

职务

办公地点

(长安校区教学楼)

办公电话

学院领导

院长

G215

85319878

张世胜

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

(主持分党委工作)

G213

85319372

郭富庭

组织员、党委副书记

兼副院长

G216

85319941

纪彩玲

副院长

G214

85319791

张红婕

副院长

G108

85319543

朱  强

副院长(挂职)

G219

85319445

何红梅


三、接待安排

1. 每个接待日安排一位院领导负责接待。每周一在学院网站“公示公告”栏公布本周的院领导接待日安排。

2. 实行接待预约制度。每周一学院官网和官微公众号发布预约申请,申请者须通过指定方式进行预约,或与相关学院领导直接预约。

3.为保证师生意见建议得到充分表达,原则上一个接待日安排来访者不超过3人次。同一问题来访的,可协商选派1—3名代表来访。

4. 学院综合办和学工队伍在院领导接待日,轮流安排1名工作人员参加接待并负责做好相关记录。

5. 接待院领导可根据其分管工作内容,决定是否安排相应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接待工作。


四、接待内容

1. 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、建议。

2. 对学院改革、建设、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
3. 个人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需要学院给予协调、帮助的事项。

4. 其他事宜。


五、处理与反馈

1. 及时处理。对来访反映的问题,属接待领导分管范围,并能当场答复的,给予现场答复;属于接待领导分管范围之外或需要提交学院集体研究的,做好解释工作,研究后再给予答复。

2. 督办落实。当月接待日未现场答复的问题,将归口由学院综合办及时协调上会研究,并督促事项办理落实,做到事事有结果、件件有落实。

3. 持续跟进。对于依规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一时未能办结的事项,应及时与来访者做好政策解释、工作进度说明等工作,并加强后续跟进,努力达成共识,积极化解心结、消除矛盾。


六、接待要求

1. 认真负责。接待领导要认真听取并如实记录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,积极主动与其交谈、沟通,做好必要的解释与说明。

2. 实事求是。来访者在反映问题时,要实事求是,有理有据,反映的问题清晰明了。要自觉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办公秩序,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以接待。

3. 依规办理。接待工作将严格照章办事、依规办理,认真遵照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上级有关规定、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。

4. 保守秘密。自觉保守工作秘密,除研究工作需要外,不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。严格保守来访者要求予以保密的内容。


七、资料管理

记录人及时整理接待来访的内容、现场回复情况或事后需要提交研究的事项等材料,交由当次接待院领导审阅签名后,及时交学院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处置。


八、附则

本制度自2023年5月起试行,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所有。

 

 

奈飞工厂 党委

2023年5月